:《赫伯特的奇幻人生》:我叫赫伯特 白杰瑞,今年139岁了
关于我父亲,还是等等再说吧。我更愿意先从一个恋爱故事说起。这不是我要讲的唯一一个真实的恋爱故事——接下来会有大量各式各样的关于恋爱的鬼把戏——但哪一个也比不上这一个如闪电般令我向往。话说它就发生在1919年的11月,那一年我33岁,已经开始严重脱发,每天早上梳头的时候,头发都会大把大把地落下。
我想谈谈菲比,但在此之前得先交代一下安奈特.戴维森。如同往常一样,她总是碍手碍脚。
她们俩,就是这对人儿,窝在吉朗维拉蒙特街上一个摇摇欲坠、仅能遮风挡雨的小房子里。那是个阴云密布、沉闷至极的一天,灰蒙蒙的天穹下,低矮的云层和小朵的白云沿着巴旺.黑兹那边的海滩,从天空掠过。一个红鼻头的男孩赶着一大群猪从她们的小屋前经过,朝着拉筹伯台地和大风肆虐的火车站那边走去。吉朗再也没有什么比猪更令菲比感到讨厌的东西了。要是可以的话,她会将它们赶到悬崖峭壁上去,这样就再也用不着为此烦心了。实际上,她对一切都很不耐烦,缺乏耐性。如同现在一样,她坐进椅子里的时候,绝不会像个正常人那样轻松自如——与其说她是坐到椅子上,不如说她是一屁股跌坐进椅子里,直震得小屋的窗户嘎吱作响,正在将香烟放进嘴里的安奈特.戴维森也不满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嫌恶地皱起了眉头——她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无论如何得作番介绍。
1919年11月,安奈特.戴维森年方21岁,从雷丁的师范学校毕业已经3年了,逃离巴黎则刚刚一年光景,结束跟雅克.杜塞尔的风流韵事也不过14个月的时间。杜塞尔是个小有名气的法国印象派画家,据说跟莫奈等名家颇有私谊。尽管如此,唯一提及他名字的著作还是安奈特.戴维森后来在悉尼写的那本《夜巴黎,暗巴黎》(安古斯&罗伯特森出版社,1946)。撇开杜塞尔不说,她置自己生活了28年的故乡澳大利亚于不顾,却去写什么巴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她仅于1916年在巴黎待过短短的8个月时间,不过我们暂时还不想展开这个话题。
她在吉朗找了份教书的工作,给英格兰贺米塔吉教会女子文法学校的孩子们教授历史。正是在这里,她认识了17岁的菲比。安奈特.戴维森是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曾经被诺曼.林德塞看中,上过时尚杂志《俊男美女》;现如今,这本杂志已经成为维多利亚画廊里的展品了。林德塞费了好大劲才让她平展双臂、摆成个T字形出镜。因为尽管她有着一张傲慢、专横的脸庞,胸脯也如男人般厚实,但嘴角似乎总流露出某种受虐狂的气息,双臂仿佛时刻准备着要去紧紧拥抱男人的身躯,(事实证明,这一点带有很强的欺骗性)。
对于她之不喜欢吉朗,我无可指责——最终,连我自己也对这个地方颇不以为然。而在贺米塔吉任教,又让她见识了吉朗最糟糕的一面:她的学生,那些农场主的女儿们,她们腿脚粗壮,四肢发达,平淡乏味,了无新奇之处。不过,就在这堆废渣土里,她却发现了一块被埋没的璞玉,远比其他教工洋洋得意地介绍给她的所谓黄金美女要宝贵得多——那些都是愚人眼中的宝贝。
菲比就是个不合时宜的怪胎。她手指染满了墨水,双膝皮肤里嵌满了泥土,脚趾头则生满了脚气,指甲参差不齐,嵌满污垢。她的父亲曾经靠赶牛拉车为生,而且着实因此挣了不少钞票,还搭上了个愣头愣脑的酒吧女招待。此女天生话痨,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根本就无知无觉,尽管——天知道——她确实费了好大功夫想搞明白这一点。
菲比天生有副甜美的嗓子,但唱起歌来却总是故意洋腔怪调。她生来就有绘画的天赋,但每次在绘画课上,别的同学都已经画完,开始冲洗画笔了,她才漫不经心地随便“涂抹”几笔。大家都知道她有抽烟的癖好,还知道她是“五舍帮”的一员——据说此帮成员之间有着非常活跃的同性恋关系;倘若果真如此,倒是让学校里那些较为常见的同性恋情看起来过于一本正经了。师生公用休息室里,大家都叫她“小讨厌鬼”。
天晓得他们在公共休息室里是怎么议论安奈特的。她总是身着黑色或者灰色的外套,然后再搭上些颜色鲜艳的配饰:要么是个红色的镶片点缀在肩上,要么是个褶裥,中间敞开着,露出一枚紫红色的梅心。她走路的样子也十分奇特,大步流星却又无精打采,倘若这样走在圣米歇尔大道上倒也无妨,但在贺米塔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校长凯恩小姐势必要找她谈谈,而且,她注意到学校里有几个年纪稍长的女生已经开始模仿她走路的样子了。
戴维森的模仿者中,数菲比最惟妙惟肖。实际上,她对这位新来的历史老师颇为倾心,而且早在聆听到她那圆润、温柔的北方口音之前就已经深陷其中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们就走到了一起,而且牢不可破。没过多久,菲比(据说“蠢透了”)就开始写诗、记日记了,法文和历史也顺利通过了考试,并且说得出巴黎一些街道的名字及一些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了。她还知道地铁的站名,甚至知道坐浴盆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还读起了拉斯金,学会了嘲讽亨利.劳森(这可是她父亲最为喜爱的作家),而且对戴维森有样学样,皮笑肉不笑地挖苦劳森的那些乡村诗作。在安奈特的帮助下,她膝盖皮肤里的那些陈垢积污,也用肥皂彻底清洗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