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学案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第1框法律为我们护航(新人教版)
新课导入
根据《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每年6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集中宣传月。6月13日,团省委、省未保办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巡回宣讲活动在西宁市第二十二中举行了首场宣讲,12355青少年服务台法律、心理和教育等方面的3名专家组成宣讲团为200余名学生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接下来宣讲团将赴全省各市州21所学校对《未保条例》进行权威解读。
学习目标
1.了解未成年人受国家特殊保护的原因。
2.知道我国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相关法律及其规定,感受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和保护。
3.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含义,并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自主学习
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 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 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2.未成年人的 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 ,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 ,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二、感受法的关爱
1.我国 和 、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规定;我国还颁布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
2.保护未成年人,是 、武装力量、 、 、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学校保护、 和司法保护四位一体,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 和良好风尚。
3.(1)家庭保护:是指 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 上的关心照顾和 上的教育培养。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个阵地,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 。
(2)学校保护:是指学校、 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学校保护起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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