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胜文案说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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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典上说:广告是付费在报章、杂志、广告牌、传单、广播或电视上作商业性介绍;

  消费者说:你们都是骗子!

  以上每一种观点我都必须承认其合理性,但这些观点之间确实互相打架,完全无法调和。所以这种玩意儿只能称之为意见,不是真理,他们甚至还没有我下面提出的这个更简单的意见接近真理。

  我的观点是:广告只是没有人愿意看的东西。

  试试看,这一观点可适用于上述所有观点。

  我们都有过一个感受,迷失在100张自己还没看过的电影牒片中,不知道应该选哪一个看,一张张翻看着,买每一部片子都有理由,但就是找不到现在必 须看的理由。最后,终于挑出了一张。通常,这部片子不是艺术片、不是纪录片、不是那种贩卖某种价值观的作品、也不会让人感觉发人深省;通常,这是一部充满 感官刺激、不用费脑子的好莱坞大片;如果你运气好,这部片子看完了还带有一些启发性,让你有点小感动呢。

  在这个例子里,广告对读者而言就是这100部他买回去还没看的片子,属于他,但他没那么多功夫去看,所以,艺术不管用、陈述现实不管用、贩卖价值 不管用、发人深省也不管用;好广告是那些最终被人挑出来看了的带有感官刺激,却不用动脑子的玩意儿;如果碰巧,还带有一些启发性,甚至感动了消费者,那就 是极品了。

  我认为,广告客户永远也不可能准确定位他的消费者——那些想买它东西的人——他们存在于真实的大众中,而不是某个孤立存在的圈子里,广告没有精准投放这个概念,广告只能从消费者和大众共有的兴趣出发。

  今天,我们时刻都会收到推销人员的电话拜访。他们根据对自己目标消费者的精确定位,花钱买来我们的电话号码,定位可以精确到私家车主、2万额度以 上的信用卡客户、全球通vip、每个月加班超过50个小时的精英白领、每天凌晨2点以后睡觉的时代青年……然而无论怎样细分人群,无论他们的产品又如何优 质,我们仍然不愿意跟销售人员对话。推销尚且如此,这更是广告面对的现实。

  举个做广告的例子,如果我的客户认为,他的户型每户全明设计是卖点,那我会告诉他,你可以在售楼处,在销售工具里告诉那些想买你房子的消费者,广 告费有限,我们在广告里可以说点别的。如果他坚持,“我们已经说过好多别的事儿了,总要在广告里说点产品吧。”那好吧,于是,我就在广告里说“活到40 岁,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自己尿尿的全过程。”“日光下泡澡更容易使人入睡,因此导致的呛水可能致命。”诸如此类,这个系列的结语是“卫生间都开窗”。当然, 如果你就是觉得“在生活的每个角落邂逅阳光”更好,我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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