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酷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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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件事情必须亲自去做:死亡、上厕所和装醋。
说说装酷,我一度对此着迷。
刚上大一,我正在宿舍里洗内裤,老杨可怜巴巴地来向我借内裤。这时,漂亮师姐闯进来说:“新生联欢晚会,我们中文系得有个节目哦。”
我和老杨说,我们唯一擅长的是登台展示我们的帅,除了帅,我们一无所长。
师姐说:“你们少贫,老杨不是号称‘浴室歌王’嘛,你们搞个乐队,一定酷。”
“酷”这个字让老杨脸上突然有了被科特·柯本附体的表情,青春痘全亮了,刚才还在发愁明天没内裤穿的衰样瞬间无影无踪。
我也表示这事是小case,舞台见。
我们觉得这事酷毙了。师姐走后,我们甚至激烈地讨论了表演结束时是否应该像科特·柯本那样摔吉他。
“可是你会弹吉他吗?”老杨问。
“我要弹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