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酷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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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老杨说。
想想也对,我要是也唱歌,就变成二重唱而不是乐队了。为了酷,我答应在半个月内学会吉他。
老杨负责写歌。这哥们儿还真有两下子,第二天就写出一首歌。歌名叫《孤雁》,大概讲的是一只鸟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故事,旋律不错,好记。
我买来一把全南京最便宜的吉他,上面竟然有六根钢弦。
有一个陕北农民,在地里浇粪时捡到一把吉他,摸了半个月无师自通,轻松弹唱信天游。我想起这个励志的故事,同时想着我那么一拨弦一甩头,台下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女生晕倒一片,冲这场面,这吉他非学会不可。
第一天,手疼。隔壁寝室控诉噪音。
第二天,手疼。隔壁楼控诉噪音。
第三天,手疼。但知道每个音在哪儿了。
第四天,我给乐队起了个名字——瞌睡虫乐队。
半个月后,我和老杨、小海(后来招募的和声)出现在舞台上。物理系乐队的表演刚结束,他们演唱了唐朝乐队的《月梦>,那吉他手手快得像鸡啄米。老杨对我耳语:“那是我哥们儿,初一就开始练吉他,莫怕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