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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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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