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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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编号:
本人(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借款合同日期)获得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 万元,期限为 月。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对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有充分的认识;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若个人和家庭财产不足以归还贷款的,本人承诺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或公积金条件时,将领取的养老金或公积金,以及归个人所有的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中的等额资金,用于偿还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
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章:
配偶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