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保证书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单位 为代理人与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或地区)单位 留学,期限为 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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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留学期间,指定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 (国家/中科院/单位)公派赴留学人员;
留学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