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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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铜山县有个专替人打官司的黑墨嘴子(现在称律师)人称他常有理。他帮着写的状子胜诉率极高,有败诉的那也是因为你送的钱财不够多的缘故。倘若银两到位了,他稍做思忖,巧动心机,或笔底生花,理正辞严。或面授机宜,妙计迭出。管保你化危机于无形,挽大难在瞬间。大堂之上再难打的官司,只要他出面,没有摆不平的。
  一日,父子二人斗气,儿子不慎将父亲推到,不巧的是父亲的头被石头硌破。老父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大堂。儿子知道县太爷是个孝子,最容不得打爹骂娘的不孝之人。这下可遇到麻烦了,无奈之下,只好请教老丈人。遗憾的是连岳父也无计可施,最后只好破财免灾,咬着牙拿出了十两纹银去求常有理。
  常爷接过银两,简单地问了问事由。只见他研了研墨,蘸了蘸笔,然后对不孝子说:“其实我都不该搭理你,百善孝为先没听说过么,那是父亲,岂能与之动手?不过姑念你是初犯,且我又与你岳父是莫逆之交,暂且救你一回,下不为例哦!”那厮连连打恭称是。
  常爷说:“伸过左手来,”不孝子按吩咐,慌忙伸出了左手。
  常爷在上写了一行字。又说:“伸右手”那货依照行事不敢有违。师爷又在上写了一行字。然后交代他说:“回去后不可洗手,手上的字不能弄掉一点一撇。明日大堂上当老爷问你为何要打老人时,你只需先伸左手,再伸右手即可。记住若手上的字弄掉一个,板子打到你身上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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