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信

:
  1、十四岁那年,李强初三,伙同外校同学,抢劫过初一的同学2块五毛钱,被学校给了警告处分;
  2、十六岁那年,李强和同学去郊游,把班上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女生带到一个山洞里去实施了诱奸,后来那个女生告发,因为李强的父亲认识派出所的人,所以他逃脱了法网;
  3、十八岁那年,李强刚考进大学,就和同系的女生发生了性关系,大学四年一直和那个女生同居,他们一毕业就结了婚。
  以上,是李强众多罪状中最重要的三条。由此可辨,李强欺骗了吴敏!另附:李强和前妻合照!
  “说!谁是陶齐?!”吴敏有些愤怒。
  “亏你还是计算机老师呢,一点水平都没有!” 李强边看边笑。
  “你笑什么,你说,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吴敏急了。
  李强把信递给吴敏。吴敏仔细再看了一遍。忽然,哈哈大笑!
  ——“照片中的女人明明就是著名主持人小S嘛!”
  第二天计算机课堂上,讲到"PS"技术的时候,吴敏看到坐在后排的几个男生一直在偷笑!   


上一篇: 惊恐的响声

下一篇: 公交车上的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