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实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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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品生产区内,危险品生产厂房允许最大存药量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规定;单个危险品中转库允许最大存药量不应超过两天生产需要量。
5.1.1级、1.3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其平面宜为矩形。
6.有固定操作人员的非危险品生产厂房,不得和1.1级厂房联建。
7.1.3级厂房允许附设辅助用室,但应设置在厂房较安全的一端。
8.不同危险等级的中转库,应独立设置,且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
9.1.1级厂房应单机单间、独立设置。当需联建时,应采用防护墙隔离,或设置在抗爆间室内。当机器生产黑药引火线时,每个生产间不应超过二台机组;
10.混药或配置工序,效果件制作工序,引线制作与裁切引线工序,装药与筑药工序,压药工序,烘干工序应分别独立设置厂房。
11.1.3级厂房中氧化剂和可燃剂的粉碎和筛选、称原料厂房,应独立建设。
12 .对危险品进行直接加工的岗位宜设置防护装甲、防护板或抗爆间室。
13.1.1级、1.3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