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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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
  审美与表现指学生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审美与表现评价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的原则进行记录或评价,参与者包括学生本人、班级同学、教师、学生家长。同时记录学生在学校或社会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审美与表现能力。评价要素:
  感受美:能初步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欣赏美:逐步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念,有健康和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表现美: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有一定的艺术爱好,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
  【自我评价】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我在音乐方面表现突出,参加了学校的合唱团。平时积极参加声乐,舞蹈训练,领悟能力强,动作准确,节奏感强,并为班级和学校争得荣誉.
  3.我懂得欣赏美,认识美,发现美,表现美。热爱美的事物,也参加各种的户外运动去欣赏和体验。
  4.有健康和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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