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考试全国统考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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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四、鉴定的方式
秘书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知识考试为一个半小时技能考试为两个小时。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五、鉴定时间
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见每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
六、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四、鉴定的方式
秘书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知识考试为一个半小时技能考试为两个小时。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五、鉴定时间
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见每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
六、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