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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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宁远一带瑶族妇女的头饰,既不同于蓄发盘髻爱插羽毛的广东八排瑶,又有别于头别三条弧形大银钗的广西茶山摇。顶板瑶妇女的头饰,因年龄不同而异。少女梳梳钗于头顶,以绣花巾缠头,中露云髯。十七八岁的姑娘,则以蜂蜡涂发,卷发叠髻,史称“椎髻”。以花巾包裹。呈梯角形,再用蛾冠形的斗篷罩在上面,迎风当阳,十分雅致。婚后妇女则将蛾冠取下,以花帕盖于头上,清秀大方。人们给这里的瑶族一个美称——顶板瑶,实则以妇女头饰而得名。其衫裤颜色多为蓝与黑,只有服丧穿孝才用白色。未成年的女孩身穿无领开襟长衫,下着长裤。衣裤边角均有彩色的刺绣花边。姑娘的嫁衣,喜欢以花边装饰衣裤的襟、角、边等。小姑娘六七岁开始学刺绣,一直绣到出嫁。一套嫁衣要花十多年。妇女用的背心、围裙、胸巾,甚至脚丝带无不用刺绣和挑花带装饰。

  居住

  瑶族房屋建筑因地而异,形式多样。一般而言,依深山密林而居的瑶族多就地取材,采用“人”字形棚居建筑式样;居住在坡度比较大的山岭地带的瑶族,多采用“吊楼”式建筑;居平原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为土木或泥木结构,与壮、汉族住宅相同;聚居山地的瑶族讲究村寨整体,房屋建筑多为层叠式,幢屋毗连,层次分明。大的村落山寨,房屋从山脚叠到山腰,甚至叠到山顶,民族风格独特。瑶族房屋建筑一般分为三个部分,即住房、粮仓、寮房。住房一般是一栋三间,中设厅堂,卧室设在两侧或中室后部,前部为灶堂或火堂。粮仓多用木板密封成堡垒形,用来贮藏玉米、稻谷,一般设在屋外或村旁,甚至有的设在数十里的山野田间。寮房多数是建在村寨旁边,用茅草搭盖,用以存放柴草或储存物件等。

  交通

  瑶族所居山区,道路崎岖险阻,车马难行,交通不便,常年四季用肩担背负办法,将山区特产带到平原圩镇去出售,又用同样的办法运回所需生活用品。日常背篓、扁担、箩筐是瑶族人民用于运输的主要工具。近百年来,滇西、桂西部分山区,瑶族开始圈养马匹,用以驮物,以代替肩挑额负。但其他边远山区瑶族,常年累月仍沿袭额负、背驮、肩挑习尚。路遇溪流湍急、水深壁险溪河,一般是涉水越渡,也有架设桥梁,常见桥有藤桥、竹桥、木桥几种。

  婚姻家庭

  瑶族青年男女恋爱比较自由,利用节日、集会和农闲走村串寨机会,通过对唱山歌形式,寻找对象,双方合意,互赠信物,以定终身。但婚姻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亲之前,男女双方要合八字,八字相合才能定亲,定亲后择吉日良辰即举行婚礼。瑶族婚姻有“招郎上门”习俗,这种婚俗在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云南、江西等瑶族地区普遍存在,不少地方甚至有女子招郎多于出嫁的情况。男方到女家上门不受歧视,寡妇再嫁也不受禁止。

  瑶族家庭一般由父、子或孙两三代亲系组成,祖孙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较少。男子在结婚后便和父母、兄弟分家,父母有责任帮助他们重建住房,另立门户,成立新的小家庭。家庭一般由父母掌管,直到年迈体弱时,才按照“先男后女,先长后幼”的原则,让子女主持家业。老人在家庭中和社会上普遍受到尊重,日常生活和逢年过节,饮食也先敬老人。在家庭分工方面,瑶族男子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如伐木、放排及农耕等,在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妇女一般从事种植、养殖和采集活动,在家庭中居于次要地位。

  社会组织

  瑶族在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组织,名称有社老、寨老、庙老等,各个地方,各个支系的称法不一,其中最典型的是广西大瑶山瑶族“石牌制”和南丹白裤瑶的“油锅组织”。石牌制是大瑶山瑶族人民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为了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防御外侮和匪盗以及调解内部纠纷,由一个村或几个村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据考证,至少从明朝起,(www.kuaidu.com.cn)他们就有了石牌组织。既有一个族系、一个村寨的石牌组织,也有跨族系、跨村寨的石牌组织,还有包括整个大瑶山瑶族的总石牌组织。总石牌中包括若干个大石牌,大石牌中又包括若干个小石牌,形成严密的社会组织系统。每个石牌组织都有其头人,石牌头人根据本民族的传统精神,针对当时社会突出的矛盾问题,拟定出若干条律草案,然后定出日期和地点,召开石牌大会,由大家讨论和通过,共同遵守,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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