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落时,心随风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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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那时候,下班后我们常常会并肩散步。就在工厂后院那一长排的枫树林里,她常常会冒出许多奇奇怪怪的思想,我就像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常常被雷的瞠目结舌。有一次,在枫树下的柔光里,她笑眯眯的吟哦徐志摩的《偶然》,那样的时刻,那样的意境,那样眼神顾盼迷离的红梅,很容易让人产生怦然心动的感觉。还记得我一边赞叹诗写的真好,一边笑骂她和徐志摩一样,就是个祸害。红梅却笑意满满的说出更雷人的言论——能祸害人,那也是一种本事。
  
  其实,除了在课本里读过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我从不肯再去多读他的其他诗句,只因自己不喜欢那样风格的诗人,以及诗人为了所谓的爱情,不顾抛弃一切的做人风格。可红梅,却收集了徐志摩全套的诗集,她说喜欢一个人的诗词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喜欢写诗的人呢?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还可以那样欣赏诗词,因为我总是会把诗和诗人混在一起喜欢或讨厌。
  
  和红梅时常走在一起,总会招来路人特别注视的眼光。我会戏说法国的贵夫人走到哪里,总是喜欢带着一个雇佣来的比自己丑的女陪衬,而我就像那个陪衬,她得发我工资。她看上去一幅很自得的样子,大波浪的长发轻摆,眼神朦胧笑意微微的,可事实只有在她身边的我知道,带着深度近视隐形眼镜的红梅,根本就看不清路人注视的眼光。
  
  红梅很单纯,单纯到根本不知道何时保护自己,单纯到傻傻的偷偷喜欢一个普通平常的有妇之夫,只因那个有妇之夫比周围的其他人对她友好。红梅很天真,天真到有时会让人感到心疼。也许是书读的多了,她总以为天下处处太平,只要自己不伤害别人,别人也不会来伤害你。直到有一天,明明红梅什么都没有做,可那个有妇之夫的肥胖老婆却捕风捉影的找上了她,并对着她满院子的撒泼大骂。面对着围观的上百号人群,她什么都没有解释,更没有多讲,而是在五天之后直接离职,从此彻底消失在了那个城市。
  
  如今,多年已经过去了,我依然为红梅当初离去的痛快淋漓所折服,可却从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离开后过的可好?有时,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认识过她,怀疑那只不过是自己做的一个梦。可每当翻阅到她留下来给我住的漂亮小屋子的照片,我却没理由不相信,她真的曾经在我的世界里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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