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由幼儿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园长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监测
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上报。
1、在园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班主任告知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上报教办。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立即与村医疗所联系、检测并上报。
2、报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