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
十二、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的,需有经过公司批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十三、 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 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
承诺人: 承诺人部门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部章使用承诺书
因工程需要,我项目部负责人 向公司申请领用 “ ” 方型印章壹枚,并承诺此印章只用于现场资料、材料报送使用。不得用于签署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有关经济合约类文件。
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声誉损害及经济损失均由本人(及项目部)独立承担,若由此导致公司被第三人追索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亦由本人负责向公司进行赔偿。
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书,一经签署即作为《承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之附件,对本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以上内容,特此确认。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