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安全保证书
:
九、教练车上配置完好有效的消防灭火器,置于取用方便之处。
十、训练期间,不带与训练无关的人员,不私自带教非本校学员,因违反操作引起的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一、教练车辆收车停放后,不准任何人动用教练车。凡私自动用教练车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自行负责。爱护车辆,保证车辆主要机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因疏忽检查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学校车辆管理责任书和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情,把教学安全放在自身工作的首位,做安全教学的带头人。
十三、接受学校监督,在培训过程中不弄虚作假,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对事故的处理,按规定承担责任。
十四、有违反上述责任条件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单位(驾校)责任人(教练员)签字生效。 十六、本责任书报仁怀市运管所。
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人:(教练员签名)
签订日期: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