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安全保证书
会议安全保证书
一、 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会议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国家会议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国家会议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国家会议中心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 施工前应按照国家会议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 舞台、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 舞台、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 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由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审核。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 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 舞台、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
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