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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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安全管理责任状
甲方: 高台子中心小学
乙方:锅炉工(责任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规定的《学校锅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锅炉安全管理规定》等,以及本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的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有效防止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情,签订此安全责任状。内容如下: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未经考核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二、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若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领导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