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防溺水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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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河流及周边玩耍等。

  4.节假日服从管理小组长的管理,及时汇报自身安全情况。

  5.关于夏季游泳问题,坚决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2015年2月28日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预防溺水保证书

  溺水死亡事故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下学路上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监护责任的落实是预防溺水事故的关键。为切实加强预防溺水安全工作,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你的孩子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应当切实履行孩子校外安全监管职责

  1、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孩子校外安全监管职责。周末、节假日、上下学路上等时段,孩子的安全由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进行监管,并对孩子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2、幼儿园、低年级孩子的家长或委托的其他监护人每天应按时到校(园)接送孩子上下学,以免发生意外。

  3、孩子在节假日、周末外出时,家长要问清楚孩子到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事、什么时间回家等,家长允许后才能外出,并提醒孩子不要私自到河、塘游泳和玩耍。必要时,应给班主任或其他家长打电话,确认孩子外出事由是否属实,防止孩子借口外出后,私自到江河、堰塘游泳和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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