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保证书
三:学生干部、团员、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认真履行学院各项规定,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四: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警机制,预防并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弘扬校园正气,端正学风。
五: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尊敬监考老师。诚实守信,力争营造“诚信至上”的校园氛围。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诚信是为人处事的根底,是做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要求。是衡量个人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考试不仅是对我们学业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我们自身素质与道德的检阅。不讲诚信、考试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校园优良学风的亵渎。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我们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继续发扬求实明德的精神,无论在以后的考试中亦或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当中,都会以实际行动维护知识的尊严,自身的尊严和良好的社会生活氛围。请领导放心,请老师放心,请家长放心。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沧州市渤海新区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