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证书
6、 直接责任人对工伤事故损失的承担比例:造成十级(含)以上伤残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30%;造成无伤残等级的,直接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50%。
7、 管理责任人对工伤事故的承担比例: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5%;第二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0%;伤者本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25%。
8、 责任承担比例由人事行政办在工伤结案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
承诺人: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藁城市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我单位承诺,在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中,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我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对有关申报缴费基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及相应的罚则有深入的了解。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造成少报、漏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及法人代表和相关经办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