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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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
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