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诺保证书
(4)每周召开工程例会,由监理主持,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参加。通过工程例会这一制度度完善施工与监理、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召开工程例会时项目负责人将向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每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将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展情况,在计划中详细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
(6)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雇佣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物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时查阅。
(7)充分重视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并予以贯彻。
第二、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方面:
自觉接受使用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在质量(包括保修)、安全方面做出以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