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烟花炮竹宣传标语

:

  严禁烟花炮竹宣传标语

  1、消除隐患,创建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2、禁止在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以人为本,关注安全,贯彻落实《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5、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学好用好《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6、实施《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8、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9、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