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保证书

:

  2015年10月12日

  驻店质量负责人在岗承诺保证书

  本人受聘担任****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该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合同期内不自行离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天以上书面告知所在药店,并由该店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三、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四、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年内将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五、认真执行《延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上一篇: 负责保证书

下一篇: 复读保证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