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施工保证书
工程质量的保证,在完成前双方共同签署以来签署的法律效力的日期,签订合同,双方如需要修改的时间,由双方协议,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和馨佳园商铺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甲方(卖方):
保证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长沙 市 雨花 区 洞井 镇 和平 村的 和馨佳园(一期)住宅工程第 栋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优良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使用年限为 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在保修期内,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地基下陷、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且超过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的,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无偿进行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