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溺水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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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水库、池塘、河流游泳、洗澡或玩耍等。
2、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河流、井、池塘等水域玩耍、游泳。
3、自觉遵守学校提出的夏季防溺水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牢记老师的安全教育要求;自觉服从家长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4、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有事出校要向班主任请假。
5、如发现有人溺水,要冷静处理,立即向周围的大人求救,不盲目下水施救。
2015年5月13日
太平中心小学五(2)班学生
小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保证书
伴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往往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水火无情”,每年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占全省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的首位,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的事故的发生,我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教育。教育学生时时处处谨慎小心。为使该项教育起到好的效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我校承诺如下:
一、 学校与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