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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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保证书
xx-x:
广州市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xx-x年xx月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中心登记管理机关是:xx-x;业务主管单位是:xx-x。 中心承诺,中心各项收入不以任何形式向出资者分配,如有违反,遵照《xx-x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工商分期出资保证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促进和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司拟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出资分二期到位,首期出资20万元,占拟注册资本的40%,其中:
1、 韩美华拟出资40万元人民币,分两期到位,首期到位1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占公司首期注册资本的75%,其余出资额于2015年12月1日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