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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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为 49 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应承诺按甲方规定定 期接受相应的健康检查和健康方式服务;意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 补救措施。
7、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 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8、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 续。
9、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 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 其采取补救措施或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 3 年,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应重新签订。 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 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签字):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