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有偿补课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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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十二、不向学生推荐、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
十三、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