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有偿家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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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四)扣发从事有偿家教期间的绩效工资;
保证人(签名):
沙河市第一小学(章)
2010年 8 月 28 日
人民路小学禁止有偿家教保证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 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重 申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 在充分认识其社会危害和不利影 响的基础上,我做出以下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保证不参与有偿家教。
2、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 班、补习班、辅导班等有偿培训。
3、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 行有偿兼职。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我将以实际行 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 民教师!如有违背,本人愿意接受以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