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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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质量保证书
甲方(供货方):运城市新恒食品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真诚合作、互守信誉的原则,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所供包装材料作出如下承诺:
一.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企业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品厂家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品条形码印刷许可证》、《i类包材注册证》(内包材厂家必须提供)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二. 甲方提供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有法人签名盖章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从事业务的联系人上岗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 甲方所加工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所供包装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2.所供每批包装材料包装上必须有产品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加工日期,其内容必须符合gmp要求。
3.内包装材料随货附甲方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