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廉洁自律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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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员廉洁自律保证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公司采购部的廉政建设,规范公司采购部采购员工作中的各项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手册》、采购部管理制度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自律责任书。
第一条 乙方在广州大台农饲料有限公司采购部任职采购员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购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按照公司采购部相关制度及流程进行采购。
(二)不准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或变相索要回扣,即经办采购时故意抬高商品价格以次充好,及接受供应商的回扣、礼金、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供应商为个人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正常采购工作的宴请及娱乐等活动,如有必要,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并部门做好备案。
(五)不准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工作等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