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有害物质保证书
古谷-不使用有害物质保证书及附表
致: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
鉴于欧盟已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对出口欧盟的产品作出了环境管理物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包含附属子公司及与本司存在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特此郑重保证并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经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欧盟环保法律法规文件(如rohs),包括最新的环保法规,如reach法规,自本保证书签字之日起,本公司将向“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供应符合欧盟环保要求的零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并保证禁用物质的含量完全符合欧盟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的要求。
2、本公司充分意识到贵司是一个出口型企业,供应商能否严格遵守欧盟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将对贵司业务产生关键性影响。因此,本公司郑重承诺:若因本公司交付给“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之零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其禁用物质含量不符合欧盟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对此而给贵司造成的相关损失,本司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公司同意:贵司对我方提供零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所进行的包括进料检查在内的各项检测并不意味着对我方责任的免除。
4、本保证书不因本公司改组或签字代表人离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
附表一及附表二: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将石古谷制造厂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
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