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细则
9.3.3.9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9.3.4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验
9.3.4.1试验室在工序施工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
9.3.4.2根据进度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验证工作。
9.3.4.3没有设立试验站(点)的工区,业务上受项目试验室的绝对领导,项目试验室对试验站(点)的工作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3.4.4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合同、规范或业主的要求,分清与试验室试验检验的项目,并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9.3.4.5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测定沥青混合料湿度等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站(点)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进行20%频率的抽检。
9.3.4.6每道工序完工后,项目试验室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填写检验试验结果的记录、报告、台帐。
9.3.4.7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要求时,应将信息及时传递相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按规定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9.3.4.8在交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试验室人员参加,依据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按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