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协会规章制度

:
>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大会,其职权是任免协会主席。协会主席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进行对副主席、秘书长任免职。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与其它地区厨师协会合作的重要事项。

  (五)审议并决定本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审议各地区联络处的工作情况。

  (七)组织召开各地区联络官大会。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需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
显示更多

上一篇: 初中美术教室规章制度

下一篇: 音乐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闽ICP备12022453号-17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