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仅凭盗版假货吸引了3亿人?
其三,商家卖假货,平台无责任。即便有责任,也不是连带责任,而最多是监管不力,而且别家在也卖,法不责众。拼多多的一位合伙人在前日的媒体沟通会上甚至提出,假货是人性问题,让3岁的拼多多承担是不公平的;
其四,没有人能穿着西装创业成功。所有的破坏者都是野蛮的,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等我成功了,上市了,再套一件西装当绅士也不迟。在中国,“成功是最好的除臭剂”。
今天,围绕着拼多多的所有质疑,大抵就这四条,看上去是不是非常的熟悉?所以,它碰到的是老问题。
如果从四十年企业史的角度来看,拼多多式的成功及困境,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它让我们想起1980年代的温州货和晋江货,1990年代的保健品热潮和遍布城乡结合部的小商品市场,2000年代初的华强北和中关村,以及十年前的淘宝网。
这都是一些造就了无数商业神话的地方,但是如今,它们都在哪里?即便是淘宝网,如果不经历日后的迭代,我不相信,它可能走到今天。
这些不无陈旧的中国故事,是当代中国的一部分,它们游走于灰色地带,充满着财富的野蛮冲动,它们的存在都有着十分现实而充足的理由,不过,也展现出商业由混沌走向规范的艰难。
正因为如此,对拼多多现象,有一种流传最广的解释是这样的:“拼多多能成功,在于抓住了移动互联网第三波人口红利带来的下沉人群”。 用黄峥自己的说法是,“我们关注的是中国最广大的老百姓,这和快手、头条的成长原因类似。”
基于这样的立论,很自然地,便推导出一个颇有点黑色幽默的观点:中国的所谓“消费升级”是少数精英阶层——即北京五环内人——的一种自嗨式幻觉,五环外才是真实而艰辛的辽阔中国。
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实则非常地轻慢。因为,任何商业模式的可行性,都应当建立在两个“基本尊重”的前提之下:
其一,对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尊重,是一个成熟商业社会的秩序基础,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法治化前提。无论是制造者还是平台方,都应当自律和维护它的尊严,对此的刻意漠视,构成为商业伦理的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