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段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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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甲方监护不到位发生问题,按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安全责任交接。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 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5、安全抵押金已交完。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北京铁路局 乙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 天津工务段(章)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章)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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