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有偿家教保证书
1、凡校长对教师有偿家教制止不力者,接受教育局的有关处理决定;
2、凡分管学科教师一个学期内发生1例有偿家教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其分管组室和领导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3、凡分管学科教师一个学期内发生2例有偿家教的,其主管处室各类考核一票否决,主管领导在全校教师大会上作出检查,取消分管组室和领导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凡分管学科教师一个学期内发生3例(含3例)以上有偿家教的,其主管领导自动辞职;
5、凡对分管组室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放纵不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自己参与、组织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一经查实,报教育局按照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在职教师
1、凡一个学期内发生1例有偿家教者,由校长或者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并在全校进行通报,责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资格;
2、凡一个学期内发生2例有偿家教者,扣发其全年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评聘职称,年度考核以基本合格论处;
3、凡一个学期内发生3例(含3例)有偿家教者,年度考核以不合格论处,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评聘职称,同时调整工作岗位;
4、凡有令不行、屡教不改、顶风违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报送教育局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