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有偿家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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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三、校长和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要求定期查处、制止分管年级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具体分工和职责为:

  1、校长白忠明对学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负全责,对出现有偿家教行为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责成分管领导坚决制止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同时,协助分管领导对有偿家教的教师诫免谈话,终止其有偿家教行为;

  2、副校长马慧琴和牛伟嵘对全体数学教师有偿家教负全责;支部副书记徐志锋和教务主任李欣芳对全体语文教师有偿家教负全责;工会主席宋萍和政教主任叶文忠对全体语数学科教师之外的教师有偿家教负全责。以上领导对分管学科有偿家教的教师诫免谈话,终止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

  四、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

  (一)学校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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