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有偿家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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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响应学校禁止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本人特与学校和分管领导签订如下协议:
一、弘扬高尚师德,自觉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关爱学生,真诚服务,廉洁从教,耐心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无偿个别辅导或课下答疑,立足岗位,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
二、不参与如下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1、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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