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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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处里统一安排的,需无条件服从执行;各小组确因工作需要加点的,必须由组长向大队长请示并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点工作。
  出勤、病事假、旷工及加班加点奖扣标准如下:
  以上奖扣金额每季结算一次。
  五、    奖罚措施
  1.上班时不穿工作服或穿拖鞋的,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2.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奖励工资10—50元。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者自负,并扣全年的季度奖励工资。
  3.对高大乔木(行道树)修剪时不戴安全帽的,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4.对高大乔木(行道树)喷施农药不戴口罩或不穿雨衣的,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
  5.认真工作,诚实干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6.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30元,组长扣奖励工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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