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的制度

:
>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
显示更多

上一篇: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的规定

下一篇: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办法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闽ICP备12022453号-17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