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网上办理程序

:
>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是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和重庆市人口家庭系统(以下简称本市系统),建立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信息管理平台,生成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

  (一)电子婚育证明的管理对象。

  电子婚育证明管理对象为跨省流动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市内跨区县流动对象由本市系统负责。

  (二)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

  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由流出成年育龄妇女所在户籍地负责,户籍地将其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初次批量发放:由本市系统将符合条件的流出成年育龄妇女信息按照国家统一规范要求一次性批量导出,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国家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供各地查询、核查使用(全市已完成)。

  2.日常发放:由本市系统每月1日将新增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批量导出,按时上传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完成日常新增电子婚育证明的自动生成。

  (三)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

  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由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所在居住地负责。查验结果可根据需求打印纸质电子婚育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或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具有法定效力。办理生育服务证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需要户籍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
显示更多

上一篇: 电子婚育证明怎么申请

下一篇: 电子婚育证明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闽ICP备12022453号-17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