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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保证书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建设,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本人保证做到廉洁自律十不准:

  1、   不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

  2、   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不准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接受或要求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4、   不准接受或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   不准泄漏工作机密和管理对象的商业秘密,利用知悉、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   不准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兼职、担任顾问;

  7、   不准参与与本人管理的事权相关联的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8、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参与工程招标和插手原材料采购及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由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供应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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