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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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1、全民参与,部门联动,集中开展整治县城脏乱差行动;

  2、车辆在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摆,罚款50元;

  3、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4、两轮摩托车未停放人行道指定区域,罚款30元

  5、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罚款10元;

  6、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县城-管理;

  7、全民共同参与,整治城市环境;

  8、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9、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美好环境个个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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