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大一专业实习报告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法人身份证要三份,如果是新版的身份证要正反印;如果是分公司开业要看分公司的核算方式,如果是独立核算就要提供总公司开据的证明,一式二份。税务登记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和法人印章,所有复印件要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审核登记后,纳税人要携带下述证件、资料分别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税务登记表一份
企业设立(变更)管户通知书二份(国、地税各一份)
应税税种登记表(地税二份)和税种登记表(国税二份)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因改变变更纳税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注册类型、开户银行或银行账号、注册资本或投资状况、经营范围、执照期限、工商注册号或生产经营期限、股东、企业类型或经济类型的,应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或有关部门批准、宣告变更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