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实习心得体会
14.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药剂的干燥,宜采用热水和低压蒸汽或采用远红外线或利用日光烘干。当采取日光干燥时,必须在专门的晒场进行,晒场场地要求平整,严禁将制品直接晒在地面上,气温高于37℃时,应采取防阳光直接照射的措施;当采取烘干厂房干燥时,烘干厂房内的温度,应符合产品工艺安全要求,烘干温度应满足《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规定,烘干厂房内应有排湿装置,应设置感温报警装置。严禁采用明火烘干。
15.烘干厂房内危险品的堆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烘干时,产品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2m,堆垛离地面不应小于0.25m,堆垛离热源不应小于0.3m。
2.药剂烘干时,药剂的药层厚度不得超过0.015m,药剂离热源不应小于0.5m。
16.烘干厂房和晒场应设置凉药间或凉药厂房。
(三)危险品的储存,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规定,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仓库内危险品的库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品生产区内的1.1级中转库单库存药量不宜超过500kg,1.3级不宜超过1000kg。
2 总仓库区内的成品单库存药量不宜超过20吨,烟火药、黑火药药剂库不宜超过10吨。
3 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